
《澳門志》
“通志”或“地方志”是中國特有的地方史學傳統,清朝乾隆年間管理澳門的官員就已刊刻《澳門紀略》,隨後有關澳門志書的修纂工作長期闕如,令澳門的政治、經濟、文化、軍事、民俗等資料散佚各處,以致澳門“文脈”不清,文化“記憶”模糊。
澳門回歸祖國以來,社會穩定,經濟發展,文化昌盛,各項事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,成為實踐“一國兩制”的典範。過去二十年,中央多次要求全國各地修志,所謂“盛世修志”,在當前國內城市紛紛按照《地方志工作條例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67號)編纂城市志的背景下,特區政府啟動《澳門志》的編纂工作,而編纂志書的工作亦先後列入《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二個五年規劃(2021-2025年)》及《二○二二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》,以延續地方修志傳統。
根據規劃,《澳門志》將會以自遠古至各分志編篡之年為限,參考內地重點城市,如北京、上海、廈門等的編纂體例,同時參照香港進行中的編纂計劃,劃分為以下7個分志,預算出版字數約1,000萬字。
總述·大事記
按編年方式羅列澳門歷史上發生的重大事件。
地理分志
內容涵蓋澳門的歷史沿革和建置區劃、自然環境、人口數量及變化、城市規劃和建築、交通、公共事業、環境保護狀況等。
法政分志
內容涵蓋澳門不同時期的主要政治與政府組織和機構的發展,當中包括不同時期內地對澳門的管治、派駐在澳門的機構,澳葡政府不同時代的管治、相關機構設置,各種法律變化以及澳門回歸祖國歷程等。
經濟分志
內容涵蓋澳門不同時期重要產業的發展沿革、規模和影響,不同時間的經濟發展重點。
社會分志
內容涵蓋澳門的族群、宗教、民俗與民間信仰、方言、醫療衛生、社會結構和組織,社會福利和保障、社會治安管理等。
文化分志
內容涵蓋澳門的教育、文化與藝術、傳媒與影視、文化遺產、文史研究、體育發展等。
人物分志
內容涵蓋澳門不同時期不同領域的代表性人物,當中包括重要機構職位據位人的小傳。